2005年9月,美丽的肖姑娘嫁给帅小伙金华,并在吉安县民政局进行了结婚登记。在家乡生活了一段时间,夫妻俩于2006年3月南下广东打工。在打工期间,小两口为赚钱而努力工作,但不幸随之而来。
2006年10月,肖姑娘被查出身患甲亢,为了省钱,两人商量决定让肖姑娘独自回老家治疗。
肖姑娘回到老家后,在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了81天。医生诊断说,肖姑娘是甲亢导致的精神类疾病。在此期间,肖姑娘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共花去父母7062元,出院后也一直由父母来照料,而丈夫金华竟拒绝支付一分钱。面对如此狠心的丈夫,在娘家人的支持下,肖姑娘将丈夫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
2007年7月16日,吉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金华应履行夫妻扶助义务,给予原告肖姑娘医疗费7062元。(龚金财魏群记者罗素静)
律师点评: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双方在经济、生活上应当互相帮助、互相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