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观点的第一处错误,是以为普通老百姓关心爱护全民族共同文化遗产,表面上看是由于不知道文物古迹与历史街区“根本属性的不同”,本质上却是由于不知其中利害的缘故;于是警告那些无知百姓,谁要是“主观上和客观上”都“硬要”关心爱护全民族共同文化遗产,“最后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我们认为,对于全民族共同文化遗产的态度,说到底是一个道德良心问题,百姓心里自有一杆秤,是精神而不是物质的秤,警告与威胁都不能将这杆秤消灭。
这种观点的第二处错误是完全无视《文保法》关于文物古迹与历史街区的“根本属性”都是“文物”、没有本质区别的原则性规定,任意曲解“历史文化街区”的含义。因此,面对如此“专家”,我们不得不先来讨论几个常识。所谓“文物古迹”,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文物”和“古迹”,“文物”是所有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遗留物,“古迹”大概是指具有文物性质的历史遗迹,既包括现存的文物建筑,也包括现已不存的文物建筑的遗迹;二是专门指具有“文物”性质的“古迹”。可见所谓“文物古迹”所指非常宽泛,是一个不规范的用语,大约相当于《文保法》第二章中的“文物”。而“历史街区”的全犯法应当是“历史文化街区”,在《文保法》第二章第十四条中有如下明确的定义:“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由于“文物古迹”连极少数“专家”都认为应该“尽量保存其历史的真实性,尽可能延缓其变化更新的速度”,共“根本属性”姑且可以不论;而说到“历史街区”的“根本属性是生活,主要特征是群体性,实用性和更新性”,则确实是连基本的事实都不顾了。如果按照这位“专家”的观点,“历史街区的根本属性是生活”,我们要问:“非历史街区”的“根本属性”又是什么?根据常识,“非历史街区”的“根本属性”只能是生活,那么“历史街区”与“非历史街区”的“根本区别”也就根本不存在了。通过如此论证,“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原来已经存在、妇孺皆知的一般与个别、泛指与特指、“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之间仅仅局限于数量的区别,被编造为“根本属性是文物”与“根本属性是生活”的本质性区别;文物古迹这种上一般性“文物”的“要本属性”与“历史文化街区”这种“不可移动文物”的“根本属性”,本来同样都是“文物”,却被人为地区别开来。“历史街区”与“非历史街区”之间“根本属性”的明显、巨大、本质的区别,终于被人以高超的手段掩盖掉,二者被巧妙地合并为一种事物,被稀里糊涂地混为一谈。如果“历史文化街区”与“非历史街区”有着共同的“根本属性”,那么把那些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街道,从那些“非历史街区”中鉴别出来,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还有什么意义?所以即使不是什么“专家”,也完全可以看出“文物古迹”与“历史街区”本质上的相同或者相似,即使“将两者混为一谈”,也是因为看到了二者共同的“根本属性”,算不了什么错误,反倒是表现了对全社会、全民族共同文化遗产的认知与关爱,与那些只知道用全社会、全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去换取私利的奸商,其境界不啻天壤!
当然,“历史文化街区”与一般“文物”还是有一点表面区别的,那就是“历史文化街区”由于“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经过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的法定程序,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文物;而一般“文物”既包括那些经过了法定程序、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文物,也包括那些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尚未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文物。所以“保护文物”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既要保护那些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文物,也要保护那些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文物;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则是一个严格限定的概念,对这种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文物,就是要不折不扣地保护,任何篡改、曲解、增删,都是违背《文保法》精神的。如果“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历史文化”内涵都被改造、蚕食一空,所谓“历史文化街区”已经成为有名无实的躯壳,评定和保留“历史文化街区”的空还有什么意义?
这种观点的第三处错误是打着“保护”的幌子,把“保护”偷换为“改善、更新”。这篇文章的作者说“保护历史街区则既要见物更要见人,既要见古更要见今,要以人为本,直白地说,保护的目标就是让它“活”,让它活得更潇洒,更有性格。”这里“历史文化街区”被改造成“历史街区”,为什么?因为作者也知道,“文化”是现在的热门话题,不能抛弃;“历史”是“过去的事情”,是“无用之物”的代名词;要毁掉“文化街区”,可能会引起众怒;而毁掉“历史街区”,就可能说服一些非专业人士。“既要见物更要见人”的说法完全歪曲了人民政府命名“历史文化街区”的初衷,即保护其中保存特别丰富的文物,保护其中的重大历史价值,或者宣传其革命纪念意义;把“见人”放到“见物”的前面,把“见今”放到“见古”的前面,把“历史文化街区”混同于一般“街区”。既然是以“见人”为主,还有什么必要“保护”“文物”?既然是以“见今”为主,还有什么必要“保护”“历史”?按照这种理论,“历史文化街区”的主要功能是“见人”、“见今”,只剩下一个“街区”,“历史文化”化作子虚乌有,还有什么必要提起“保护”二字?于是把“保护”偷换为“改善、更新”,也就顺理成章了。
我们知道,所谓“文物”,是指所有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遗留物。其中属于国家的一部分,由国家委托专业部门或专家,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认定为文物;属于私人的一部分,由专业部门或专家,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认定为文物;此外总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还没有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还没有被认定为文物。这就是我们面对的文物鉴识工作的现实,而其中特别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正是那些还没有被认定为文物的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遗留物,其中属于国家的已经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认定为文物的,应该称为“法定文物”;属于私人的已经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认定为文物的,应该称为“私有文物”;此外还有很多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遗留物,无论是属于国家还是属于私人,还没有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还没有被认定为文物的,应该称为“准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是“法定文物”,是全社会、全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说“保护”就是因为有人企图用这些共有的文化遗产换取少数人的私利,保护,没有什么可商量的,没有什么可探讨的,寻找任何借口去“更新、改善”其“根本属性”,都是违法行为。
此外还有一个“准文物”问题。对于那些还没有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还没有被认定为“文物”、但是很明显或者公认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遗留物,根据其所属关系的琐,目前社会上流行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如果是属于私人的,大都会得到最好的保护,得到尽快升格为“文物”的待遇,绝不会有人去毁坏;如果是属于国家的,尤其是在各种建筑工地上发现的,往往被迅速毁坏或者哄抢,总有些人想着将其“变现”。象“历史文化街区”这样正宗的文物,被某些人“误”认为非文物,连“准文物”的身份都混不到,的确是个悲剧,说明即使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也总有落后阴暗的角落存在。
无论是“历史文化名城”,还是“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区”、“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它们的核心内容都是“历史文化”。其实,作为世界上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历史文化”在我们古老的国度里从来就不难找到,文明古国并不缺少“化”的客观存在;即使在现代化程度最高、经济最为发达、文物古迹破坏得最为彻底的地区,至今也往往还是能够看到些许残留。“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震”的一部分,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次一级概念。“历史文化街区”出现的原因何在?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有大量的实例告诉我们,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在社会矛盾比较剧烈的年代,生存和安全是第一位的问题,“历史文化”之类的东西不能直接转化为物质财富,人们对于它的存在必然视而不见;就在大经久解决温饱问题的同时,“文化”这个古老的概念往往会悄然地进入他的生活。简单地讲,人的需求指导着人的生活,人的需求存在着不同的层级,人的生活也就有了不同的层级,先求温饱,再求发展。这是一个规律,今天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所以,对文化的追求,就是温饱和发展之间的分水岭、试金石。一个赤贫的农民,或者是一个不名一文的流氓无产者。“历史文化街区”对他当然不会有什么“价值和意义”。一个社会也是一样,赤贫的社会,也一定是终日为衣食谋之不暇,当然无暇东顾什么“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和意义”。所以我们说,“历史文化街区”之进入我们的社会生活,一方面可喜的,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已经有了一些长足的进步,已经有很多人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国家民族生存发展的长远“价值和意义”;另一方面是可忧的,也就是要看到,我们这个 社会的进步仍然是非常初期、原始的,仍然有那么一些人时时刻刻在惦记着“街区”的物质功能和变现价值,惦记着如何消灭“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历史文化”,使之变成单纯的“街区”。面对这样的客观现实,决不能有太多的自满与乐观。
顺便谈一下历史文化遗产的一般价值和意义问题。为什么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因为在时间的长河里,历史文化遗产既有自然损坏,更有人为的破坏,而人为的破坏最为严重;而从整个社会的利益出发去考虑,就应该尽可能延长历史文化遗产的寿命?因为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自省、自我观照的基本材料。人与动物的最本质区别就是,人是能够反思、自省、能够自我观照的动物,而动物则珧灰。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传统中,虽然现在使用的语言,与两人工以前使用的语言已经有很大区别,但是其中绝大部分仍然是传统的成分。反思、自省、自我观照,会给人带来两种好处,一是审美享受,二是为下一步的决策提供依据。这两种好处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进化论是个人还是社会,没有审美享受,生活就没有动力,就达不到“人”的层次高度;没有正确的决策,就会处处碰壁、寸步难行,甚至会导致灾难。怎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前提是正确认识自己,从自己的客观现实出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不从自己的客观现实出发,就等于想拔着自己的头发上天,必然摔得头破血流。怎样才能正确认识自己、从自己的客观现实出发?通过反思、自省、自我观照,而反思、自省、自我观照的基本材料,就是我们自己的传统,自己的历史文化遗产。向后看的目的是向前看。从某种意义上讲,向后看与向前看是成正比的,向后看得远,也就是对自己认识深刻,才能向前看得更远,才能做出更加准确的决策。向前看不远是目光短浅、鼠目寸光;向后看不远同样是目光短浅、鼠目寸光。没有过去、没有历史的暴发户或者流氓无产者,只会逞一时之能,不可能持续发展。这也正是党中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深意所在,我们应当细心地领会体察才是。
①、③注释:王世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取向原则》,载《北京规划建设》4/2002。
②“政府采纳了我的建议”,梁琦《北京危房改造留住了古都风貌》引王世仁语,2004年4月10日,因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