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传陈皮丝四两等。这份档案最后又标明:“初一日起至三十日止,储秀宫传青竹丝共三十二两”。这仅仅是乾清官、储秀宫两宫内药房一个月供奉药味情况,如果再加上其它宫廷其它药房,同仁堂一天得供应几次。
供奉御药是有风险的。有关文献记载:清雍正年间,皇族内部为争夺皇位,互相杀戮,他们为掩人耳目,编造出同仁堂供奉的药味有问题,以至毒死了人。事实上雍正帝的几个兄弟确是被毒死的,但绝不是同仁堂供给的毒药。乐家自知这是莫须有的罪名,据理力辨。皇帝心里也明白乐氏家族是无罪的,但为平息人言,还是下了一道“开恩”的圣旨,乐氏家族的一个成员被斩首于菜市口。此后,乐氏家祠里多了一个羊皮裹身的木制无头布衣人,一直供到1949年。
供奉御药心惊胆颤,但好处却大大超过弊端,其一是预领官银和增调药价。
雍正年间预领官银四万两;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起每年预领官银三千两,并准同仁堂调价三分之一。乾隆十五年借给本银五千两;道光十七年(公元1837年)预领官银一千两……。
预领官银和增调药价,增加了同仁堂的流动资金,保证了供奉御药的盈利,同仁堂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从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到宣统年间,清官长春宫、储秀宫、乾清宫、颐和园四处内药房共欠乐氏实银187,387两,欠制钱235,634吊之多,同仁堂为免除麻烦,没有向宫内去讨帐,说明乐氏已十分富有。
供奉御药最大的好处是保住了同仁堂这块金字招牌和乐氏的铺东地位。
清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四月,同仁堂不慎失火,火光冲天,将大栅栏药铺和药味全部烧毁,铺东乐以正连急带病很快离开了人间。其弟乐以中年龄尚小,孤儿寡母实在难以支撑。此时乐氏变卖所有家产都不够偿清“官债”,于是呈文给乾隆皇帝说明情况,乾隆为保长命百岁,不能不要同仁堂供药,下了一道“垂怜”的圣旨:把烧得残垣断壁的药铺及余下的药味仍归乐氏,同时命令提督府招商承办同仁堂,,但不管谁招商承办,乐氏铺东的地位不能变,同仁堂的招牌不能换。乾隆利用皇权给了走投无路的乐氏一条生路。
招商承办者是乐氏儿女亲家张世基。张氏出资修理了店铺,恢复了经营,并替代乐氏承办供奉御药,一直到清朝灭亡时止,张氏称同仁堂药商,并给予乐氏二股分息。
清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同仁堂仍难以支持,开始典让他人,先后典与朱家瑛、满族人庆某、慎有堂与董迪功。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乐平泉收回祖业重振同仁堂,才又开始了乐家独资经营的局面,自1753年至1843年,在长达90年的历程中,同仁堂铺东、同仁堂药商、同仁堂招牌一直未改变,这不能不说是供奉御药的好处,否则,同仁堂也许就不存在了。
自1753年张世基招商承办同仁堂并为同仁堂药商后,与乐氏家族的关系一直相处很好,这自然有世交之原因,但还有重要一点:同仁堂药商必须由同仁堂铺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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